在智利的第二年,迎來了第三份的合作備忘錄簽署。
在外頭的工作,其實就是一份良心事業:
沒做事,頂多被唾棄跟鄙夷,但你薪水還是照領,還可以很自豪地說有照顧好家庭!
要做事!?那就真的要自己找事情做!要有目標、有計畫、有步驟,才能一步一步地完成自己要做的事情。
而可憐的是:很多時候國內甚至於辦公室裡都會有一堆人在扯後腿或是說風涼話;更可笑的卻是當你真的做出成績來的時候,那堆人就會變成一邊忌妒著你的成就,一邊還要來蹭熱度甚至於割稻尾。
成功不必在我、無誌銘無勇功,這些話我都耳熟能詳,我也知道可以跟別的單位共享成果對我來說沒啥損失。
只是當我看到其他單位寫的報告說我可以完成第三份合作備忘錄的簽署,是因為跟我簽的單位之前跟他們有熟識的時候,我的嘴角真的是壓不住想笑!
因為我來了兩年,整個辦公室就只有我完成合作備忘錄的簽署,其他單位是掛蛋的,如果他們之前認識,為什麼不能合作呢?
從大學時期就看過教授拿我的報告修改一下就去投稿,一直到現在還是看到很多人舔不知恥地剽竊別人的勞動成果及智慧。
當然,成功很多時候真的是要不要臉!
我只能說我不要臉的功力還要多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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