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各大新聞媒體報導:國防部近期更強化精進作為,要求官兵在簽辦公文時,內容應逐段標示括弧標示,各段落的機密等級。並依內容區分絕對機密【絕】,極機密【極】,機密【機】,密【密】,與一般公務資訊【無】等機密等級。(無,以上資訊摘自網路)
這有點像當初的精準核密,也就是一份文件中的常常會出現機密等級不同的文字敘述。比如說我名叫張XX(密,個人資料),今年51歲(密,個人資料),2026年1月3日奉命參加美軍行動「絕對決心行動」(Operation absolute resolve) (極,軍事行動有可能會掛到這個機密等級),使用我的三十公分好棒棒(無,這用屁股想就知道我在唬爛,沒有核密的必要),逮捕了委內瑞拉總統馬杜洛將其押解至美國受審(無,這已經公開了)。
感覺很有道理,但做起來真的是困難重重、疊床架屋跟無所適從。(絕,千萬別讓律師部長知道我在抱怨,擔心被告)
因為核密是要有等級劃分的,並不是說阿貓阿狗就可以說這是機密、極機密、絕對機密、天大的祕密、不能說的秘密,必須要有對應層級核定才行,在一般的公文中若要落實,那就必須要權責長官逐一核定,並標註機密屬性、保密要件跟保密年限囉!(無,這在一般的公文處理手冊就可以找到)
其實,我做一個大膽的假設:在公文的段落最後寫這個,會不會是某些可以接觸到這些資訊的人想要引用些啥,但又擔心負責任,於是就教國軍搞這一套,只要某個段落後是(無),那它流傳出去就不用受國家機密保護法約束囉!(無,因為這是我的假設,敢問大人,公堂之上假設一下,依大清例率該當何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