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新聞,一則以喜,一則以憂。
 
喜的是終於有真正會做事的「官方單位」進駐了!
 
憂的是為什麼到現在會做事的「官方單位」還是只有國軍?
 
主管災難防救的內政部是在?
主管水災的農業部是在?
負責統籌地方救災任務的縣市政府是在?
 
鏟子超人很感人沒錯,但如果啥都要民間跟軍隊出手,那要你們一堆坐領高薪的人幹嘛?
 
台灣已經經歷過那麼多次的天災人禍,也已經制定了災難防救法,結果搞到最後,救災指揮系統還是要國軍來扛?
 
有組織、高效率、守紀律當然是國軍的優點,但大家都知道使用國軍最重要的原因是聽話加免費!
 
我支持國軍救災,但若是將救災列為國軍「正式」任務之一,好歹把預算跟裝備給到位吧!
老是要出動救災三寶:臉盆、圓鍬、十字鎬?
 
然後吃的飯、用的油、折舊(損)的裝備都要軍隊自己吸收,中央跟地方政府都不補助,我當作戰官那一年,還因為這樣被監察院糾舉過:未依預算科子目使用預算,要我們跟地方或中央「索求」這些錢!
 
要不回來怎麼辦?
再用瀆職說你催討不力!
 
這就是我當年救災的經驗!
 
光環有!
但光芒退卻後就只是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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