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又在秀下限了!

三小叫「促國防部強化武德培育」啊!?

先說一個觀念:被敵人吸收、投敵、為虎作倀、當漢奸、當匪諜(我不知道現在為什麼要改叫共諜?因為他們不是匪了嗎?)這都是不對的!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好囉!法規都寫得那麼清楚,還有人要去做?

這是誰的問題?

當然是他媽的自己的問題!

我都還不想講說外交部跟總統府的共諜案咧!

監察院會叫外交部或是總統府「促進保密防諜教育」嗎?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好嗎? 國家認同的問題並不是叫軍人上上莒光日就可以解決的!

一個從小開始對自己國家認同沒有概念的傢伙,你說進入軍中就突然變成標準的愛國者,軍中政戰體系要是那麼厲害,我們他媽的1950年就應該反攻大陸成功了!

所以軍中有共諜,要國防部強化武德培育?在我看來那只是推卸責任的障眼法而已!

喔~~你們軍中有共諜,是你們教育得不夠好喔!

不關其他人的事喔!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喔~~你們用公務車載小狗,你們監察院的教育在哪裡?

全國最高的監察機構面對共諜案,就只能想出這招?

共諜 你們才是最該被彈劾的那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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