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又在秀下限了!
三小叫「促國防部強化武德培育」啊!?
先說一個觀念:被敵人吸收、投敵、為虎作倀、當漢奸、當匪諜(我不知道現在為什麼要改叫共諜?因為他們不是匪了嗎?)這都是不對的!根據陸海空軍刑法第24條:投敵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好囉!法規都寫得那麼清楚,還有人要去做?
這是誰的問題?
當然是他媽的自己的問題!
我都還不想講說外交部跟總統府的共諜案咧!
監察院會叫外交部或是總統府「促進保密防諜教育」嗎?
面對問題解決問題好嗎? 國家認同的問題並不是叫軍人上上莒光日就可以解決的!
一個從小開始對自己國家認同沒有概念的傢伙,你說進入軍中就突然變成標準的愛國者,軍中政戰體系要是那麼厲害,我們他媽的1950年就應該反攻大陸成功了!
所以軍中有共諜,要國防部強化武德培育?在我看來那只是推卸責任的障眼法而已!
喔~~你們軍中有共諜,是你們教育得不夠好喔!
不關其他人的事喔!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喔~~你們用公務車載小狗,你們監察院的教育在哪裡?
全國最高的監察機構面對共諜案,就只能想出這招?
共諜 你們才是最該被彈劾的那群吧!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