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位未定論?

這是三小啊?

 

美國在台協會(AIT)日前指出,包括「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舊金山和約」,這些文件均未決定台灣最終的政治地位。

 

想一想是真的很想笑!

 

一個我生活了五十年的「國家」,平常被很多國家不承認就算了,現在還要被某個國家他媽的「定位」我的國家沒有定位!?

 

有病喔!

 

所謂的地位未定,就是指當初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稱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但未明言交給哪一方。

 

先講一個最簡單的邏輯,當初日本是從清朝的馬關條約手上拿到了台灣,所以照道理說,當日本「戰敗」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力時,台灣澎湖應該就是歸還到清朝的手上!

 

但是中國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後,清朝就被「中華民國」取代、繼承以及政權輪替了!

 

所以,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力應該就是回到了中華民國的手上!

 

那為啥會有所謂的「地位未定」呢?

 

很簡單,就是他媽的美國秉持的是「一個中國」政策,也就是對老美來說,中華民國在1949年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照他們的邏輯來說,老共應該就「繼承」了中華民國的一切!

 

但是它們又不想台灣被老共拿走,所以就說:沒有喔!不是這樣的喔!當初沒有說台灣澎湖要還給中國喔!

 

這種爛招就是跳脫不出「一個中國」的桎梏!

 

誰跟你講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啊!?

明明就還有一個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不是嗎?

 

台灣澎湖沒有回到中國嗎?當然有!但是問題在於:回到哪個中國!?

 

清朝中國?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地位未定?未定個屁!

 

台灣有政府嗎?有政權嗎?有主權嗎?有人民嗎?有領土嗎?

一個國家該有的都有,你跟我說地位未定?

 

台灣地位很簡單,就是屬於中華民國!

 

未定?那只是美國想要利用這個模糊空間謀取最大的政治利益罷了!

 

因為未定,所以可以美國跟中共就可以協商、交易甚至於黑箱!

因為未定,所以目前台灣的政府就是一個「非法佔領」這塊土地的土匪!

因為未定,所以台灣人不一定有權利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

 

這看不懂嗎?

 

會有人認為因為台灣地位未定,就可以進行台獨嗎?

地位未定不等於無人島好嗎?

就算是無人島,你覺得在地緣政治底下,誰最有資格說台灣是屬於他們的呢?

 

自己都不承認自己的國家?不承認自己的地位?

難怪列強看不起台灣的政府!

 

人重自重,人輕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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