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位未定論?
這是三小啊?
美國在台協會(AIT)日前指出,包括「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及「舊金山和約」,這些文件均未決定台灣最終的政治地位。
想一想是真的很想笑!
一個我生活了五十年的「國家」,平常被很多國家不承認就算了,現在還要被某個國家他媽的「定位」我的國家沒有定位!?
有病喔!
所謂的地位未定,就是指當初1951年的舊金山和約稱日本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但未明言交給哪一方。
先講一個最簡單的邏輯,當初日本是從清朝的馬關條約手上拿到了台灣,所以照道理說,當日本「戰敗」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力時,台灣澎湖應該就是歸還到清朝的手上!
但是中國在1911年的辛亥革命後,清朝就被「中華民國」取代、繼承以及政權輪替了!
所以,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力應該就是回到了中華民國的手上!
那為啥會有所謂的「地位未定」呢?
很簡單,就是他媽的美國秉持的是「一個中國」政策,也就是對老美來說,中華民國在1949年就被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照他們的邏輯來說,老共應該就「繼承」了中華民國的一切!
但是它們又不想台灣被老共拿走,所以就說:沒有喔!不是這樣的喔!當初沒有說台灣澎湖要還給中國喔!
這種爛招就是跳脫不出「一個中國」的桎梏!
誰跟你講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啊!?
明明就還有一個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不是嗎?
台灣澎湖沒有回到中國嗎?當然有!但是問題在於:回到哪個中國!?
清朝中國?
中華民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地位未定?未定個屁!
台灣有政府嗎?有政權嗎?有主權嗎?有人民嗎?有領土嗎?
一個國家該有的都有,你跟我說地位未定?
台灣地位很簡單,就是屬於中華民國!
未定?那只是美國想要利用這個模糊空間謀取最大的政治利益罷了!
因為未定,所以可以美國跟中共就可以協商、交易甚至於黑箱!
因為未定,所以目前台灣的政府就是一個「非法佔領」這塊土地的土匪!
因為未定,所以台灣人不一定有權利可以決定自己的未來!
這看不懂嗎?
會有人認為因為台灣地位未定,就可以進行台獨嗎?
地位未定不等於無人島好嗎?
就算是無人島,你覺得在地緣政治底下,誰最有資格說台灣是屬於他們的呢?
自己都不承認自己的國家?不承認自己的地位?
難怪列強看不起台灣的政府!
人重自重,人輕自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