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低姿態喔?

如果一個人為了另一個人願意放低姿態的話,這是代表真愛?還是有所求呢?

所謂的愛,或是所謂的吸引,應該是對方的某些人格特質或是優特點讓你(妳)所喜愛吧?

而所謂的低姿態,一定不是屬於人格特質或是優特點,那是一種姿態,也就是在雙方衝突時,自願或是被動的一種狀態。

這樣的低姿態,其實也是種愛情的體現,要不是喜歡看對方開心,要不是捨不得對方難過,誰會願意讓步、裝龜孫子、擺低姿態啊?

當然,每個人對待愛情的方式不一樣,能接受的方式也不盡相同,有些人就是要對方先低頭,但有些人就是抖M,喜歡對方用近乎施虐來對待他。

這種青菜蘿蔔各有所好的事,先按下不表。

我想說的是,如果有感情,就算對方姿態擺得再高,我們也會像仰望天空一樣著迷;如果沒有感情,就算對方姿態擺得再低,我們也只會像俯視腳下的沙塵一般無感。

感情,會讓我們改變姿態;而姿態,能讓對方改變感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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