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軍人退撫基金改變,我有一點小小意見,實在是不吐不快!
其實現在不管是當初的退撫機制設計不良?是不是退撫基金的營運有問題?是不是為了政治酬庸當初的軍公教鐵票?是不是政府沒有足額提撥法定的65%退撫基金額度?是不是有貪汙?還是國家整體經濟就是出了問題?
反正現在就是付不出錢給退休人員!
這一點已經是既定的事實!
政府現在的態度就是兩手一攤,擺明了老子沒錢,不然人肉鹹鹹拿去吃嘛!
要不然的話,軍人退撫基金在2020年就會破產了![1]
肉在砧板上,隨人宰割就是這意思吧!
像我這種沒甚麼理財觀念的人都知道,要解決貧窮問題,多半是從兩方面下手:一是開源、一是節流!
讓我們來看一下以節流的方式來算,每年大概可以省多少錢?
「林萬億說,已退的下士到中將共11萬7869人,退俸不受影響的占43.92%,影響在金額1萬元以下者占13.7%,1萬到2萬元占37.37%,2萬到3萬元有4.68%,3萬到4萬元0.33%,改革版本相對溫和[2][i]
所以以已退的下士到中將來做計算,每個級距我都以最大額來做計算,影響金額一萬的117869*13.7%*10000=161,480,530,每個月差不多是省一億六千萬、影響金額兩萬的117869*37.37%*20000=880,952,906,每個月差不多是八億八千萬、影響金額三萬的117869*4.68%*30000=165,488,076,每個月差不多是省一億六千萬、影響金額四萬的117869*0.33%*40000=15,558,708,每個月差不多是省一千五百萬。
統計起來,每個月省了1,233,480,220,差不多是十二億三千萬。
每年約省了一百四十七億六千萬。
這其實是一筆不小的數目。
軍人是從民國八十六年一月一日開始參加退撫基金,至資料時間106年9月差不多就二十年又過九個月,迄今的收入總額是1575億1021萬、加上基金營運的盈餘,收入總額是1719億8100萬、支出總額是1563億8087萬。
以平均月來算的話,每個月軍人繳納了退撫基金6億3257萬1124元。
以平均月來算的話,每個月軍人提領了了退撫基金6億2803萬5622元。[3]
以這個數字看來,繳納的數字還比提領的多,那為什麼還說會破產呢?
原因出在現役(也就是繳納退撫基金的人越來越少),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的公開資料來算,106年9月的軍人是16萬150人,以報導中已退的下士到中將共11萬7869人,可以得知現役中還在繳退撫基金的人數約四萬多人,也就是這四萬多人繳的錢要給快十二萬人用。
但是若是以97年11月的資料看來,軍職人員參加退撫基金的人數是12萬4502人,那時候假設現役的軍人繳納退撫人數有五萬人,那退役的提領人數差不多就是七萬人左右。
一來一往間的差距就出來了!
問題出在哪裡?
問題首先出在自從精實案、精進案、精粹案及永固案後,軍人的人數越來越少,繳納的人數當然就少了,但退伍支領的人自然就變多了!
其次是退撫基金的營運績效實在是讓人不敢苟同,如果拿公開的資料來看,扣除繳納的基金收入,基金營運的盈餘,收入總額是144億7079萬,年投資報酬率差不多是0.4%!
你知道郵局五百萬以上三年期定存的利率是多少嗎?不多,0.23%,跟退撫基金的專業經理人差不多!
你知道富蘭克林基金的投資報酬率是多少嗎?也不多,一年期平均是13.6%!比我們那些退撫基金的成效高了快三十倍!
如果不要老是用四大基金護盤,把退撫基金拿去單純買富蘭克林基金,我們會不會就不會有那麼多問題!?
只不過,在計算著這許多資料來源的數據時,我發現一個很好笑的問題耶!
我所引用的數據都有他的來源,但是卻發現,照年改會副主委林萬億先生的說法,新的軍人年改制度,每個月可以省12億!但是,照退撫基金的公開資料,軍人的退撫基金的平均月支出是6億!
一個月支出六億的東西,怎麼會省下十二億咧?
怎麼算都覺得奇怪啊!是我引用的數據有問題?還是政府根本就亂公布一通咧?
怪了?這種爛帳審計部跟監察院倒都沒看見?NCC也不管新聞消息是否有錯嗎?
千錯萬錯都是鄉民跟酸民的錯,政府是不會有錯的!
[1] https://tw.news.yahoo.com/%E8%BB%8D%E4%BA%BA%E9%80%80%E6%92%AB%E5%9F%BA%E9%87%91-%E4%BC%B02020%E5%B9%B4%E7%A0%B4%E7%94%A2-161900746--finance.html
[2]https://tw.news.yahoo.com/%E8%BB%8D%E4%BA%BA%E5%B9%B4%E6%94%B9-2163%E9%80%80%E5%BD%B9%E4%B8%AD%E5%B0%91%E5%B0%87%E9%80%80%E4%BC%91%E9%87%91%E5%B0%87%E6%B8%9B%E5%B0%91-115917478.html
[3] https://www.fund.gov.tw/mp1.html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