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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衙門是真的好修行啊!
進入公部門屈指一算也已經超過16個年頭了,從當初二十啷噹歲可以為了自己的堅持會跟上司翻白眼、跟同事拍桌子甚至在電話裡飆三字經,一直到後面多少學會了外圓內方,堅持還是堅持,但開始願意繞點遠路,陽奉陰違,虛與委蛇,然後到現在可以在能力範圍內做點事情,幫點小忙。
只不過最近因為一個會,光是開會時間前前後後改了不下二十次,讓我除了久違的火爆脾氣又有點冒出頭外,也重新思考起開會的意義。
為什麼要開會?
開會開會,開了就會;
要是不會,就開個會;
不會開會,就是不會;
還是不會,還不開會;
會了以後,還是開會;
因為有人,還是不會。
只要是行政部門,上至府院,下至公所,一天到晚總有開不完的會。
從早餐會報,午餐會報,晚餐會報,工作會報,先期規劃,成效檢討,進度管制,部門協調,專案提報,臨時動議,擴大月會,教育講習,預算管制一直到預檢、複檢等等等等等,一個月裡頭好像要是沒開個十幾場會,某些位居高層的傢伙好像心裡不是不踏實,就是不痛快似的。
只是,到底有沒人認真算過開一場會的成本是多少呢?
別的不說,光是以一場20個人左右的會議來做例子好了(這種人數規模的會議在我現在的單位來說,只能算是個小型會議),小弟職務不高,職等差不多相當於公務員的薦任八職等,每個月的薪水約新台幣六萬元(以下幣制同),以標準的週休二日及每日八小時的工時來計算,我的時薪約莫325元,假設這場會開了兩個小時,與會人員每個人薪水都跟我相當的話,這場會光是看得到的人事成本就要13000元。
但是成本當然不光是這些,正所謂「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開會之前承辦人不用聯絡?不用準備?不用協調嗎?會議資料不用先行提供與會人員參考嗎?參加人員不用先花點時間看看資料嗎?場地不用準備?不用租金嗎?水電茶水會憑空出現嗎?遠道過來開會的不用差旅?車馬費?誤餐費嗎?
這樣拉哩拉雜扳扳手指頭算下來,一場基本的小型會議至少就要耗費單位20000成本唷~
如果一場會議最後所獲得的效益沒有創造出比這數字更高的成效,那不只是一場無用的效益,在公部門來說叫瀆職,在民間企業來說叫淘空公司資產的惡劣行逕。
而像我說的一個會議要是前前後後改了20幾次開會時間的例子,背後所隱藏的成本就更誇張了!
所謂的牽一髮而動全身!
當所有人都做好開會準備的前置作業時,突然有個自以為是卻又位高權重的老傢伙不知道是心血來潮還是哪根筋不對,臨時就說要變動開會時間。
於是乎,想當然爾地,可憐的承辦人員就必須邊在心裡問候他老母邊立馬通知相關與會人員,協調場地異動,然後之前準備的行政事項全部泡湯(包括那一大堆已經印好的資料)。
這都還是看得見的成本。
看不見的是其他與會人員本來排定的時間臨時空了下來,就必須找事情來填補。
要是完成自己的個人作業那倒也還好,怕就怕他本身沒啥事,反正閒著也閒著,又找他的部門來開個臨時會。
可能有些人會覺得還好嘛!不就改個開會時間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小鼻子小眼睛就是成不了大事!
但很多時候就是這種官僚心態讓很多部門的效率陷入空轉的泥淖。
因為認真檢視一下所有公、民營機構的業務職掌,其實沒有一個員工的主要工作是叫做「開會」的!
因為開會本來就不應該是一個工作,它應該是完成工作的某個協調場合或是機制。
但很多人都把所謂的協調動作當成工作的全部。
好像只要開會協調完,工作分配完,一切就會自動完成了!
開了會就可以反攻大陸,復興中華,鐵筆重出江湖,黎民得以申冤的話,世界和平早該到來了不是嗎?
沒有人去想說,會開得越多,實際執行的時間不就是相對性地被壓縮了嗎?
更糟的是有些人開會不是為了協調、不是為了指導、甚至於更不是為了進度管制!
他們只是因為單純地不了解狀況,抓不住節點期程甚至於是為了掩飾自己的無能或恐懼,用拼了命開會這一招把單位搞得人仰馬翻,雞飛狗跳,讓他的愚蠢可以藏木於林!
所以各位現在或未來的高階領導人請行行好,沒事閒得發慌的話,看要寫毛筆或是學古箏都可以,但就別開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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