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沉默的多數,還要沉默多久呢?

最近大家可能都會在臉書的動態上看到一則報導:一九七四年,南斯拉夫的行動藝術家MARINA ABRAMOVIC在一次的表演中,將自己麻醉六個小時,期間容許所有的觀眾對她做出任何事情。

真的是任何事情!

剛開始的時候觀眾都滿「客氣」的,只是搬弄跟擺動MARINA ABRAMOVIC的肢體,隨著時間慢慢過去,當觀眾真的意識到MARINA ABRAMOVIC是真的被麻醉,真的沒有反應跟抵抗能力的時候,有人開始拿口紅亂畫她的身體、有人用刀子割破她的衣服、有人用薔薇刺傷她的身體、甚至於有人拿手槍放在她的手上,看看她會不會自己開槍射傷自己?

期間有人看不下去跟那些施暴的群眾起了衝突,而這些個施暴及衝突,MARINA ABRAMOVIC雖然被麻醉,卻都可以感受得到。

恐怖吧!

面對一群失去理智的衣冠禽獸,你卻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對你為所欲為而無能為力,是不是很恐怖呢?

MARINA ABRAMOVIC事後的感想是,如果把生命交到別人手上,無疑是自殺的行為。

也許會有人對這種行動藝術的結果嗤之以鼻,認為造假的情形居多。
也許會有人拿出人性本善、人性本惡、人性善惡各半的理論來批評這個現象。

許多人都會說如果他們是當時的觀眾的話,一定會秉持著理性去看待這場「藝術表演」,甚至於表露出人性最良善的一面。

有聽過路西法效應嗎?

路西法的原文「LUCIFER」是光明的意思(有學過拉丁語系語言的人大概就知道我在說什麼),這樣一個本來是上帝最疼愛的光明大天使竟然會成為地獄的領主、罪惡的代表,其實是一個很值得玩味的現象。
(西方宗教世界中,在這個案例裡好像沒有所謂的浪子回頭金不換的寓意說)

而所謂的路西法效應從維基百科裡可以查到:《路西法效應:好人是如何變成惡魔的》(The Lucifer Effect: Understanding How Good People Turn Evil)是美國心理學家菲利普•津巴多2007年出版的著作,路西法效應是指在特定情境或氛圍下,思維方式、行為方式、人的性格,表現出了惡的一面,這體現了人性中的「惡」是可以人為在特定情境下,或是直接由情境造成的。

也就是說所謂的惡行組成可以概略地分成:
一、 個人的人格特質。
二、 情境。
三、 某種程度的權力。

美軍在伊拉克虐囚的事件中,有許多心理學家就舉出這樣的路西法效應來解釋為什麼一群千中挑一的優秀官士進到了戰場後,會發生虐囚這樣不名譽且違反人性的罪行呢?

我們必須先建立一個觀念:心理學並不是幫罪犯找藉口!
(雖然很多社會心理學家在還沒有訪談及研究個案時,就已經先入為主地幫許多罪犯找出許多反社會的「藉口」)。

心理學探索的是一種行為的理由,但許多罪行,就算有再冠冕堂皇的理由,也是社會所不能允許及容忍的,這一點很重要,合先述明。

許多罪行是屬於個案,如果我們假定鄭捷隨機殺人事件是個個案,那我們就必須針對這個壞蘋果的惡行予以懲處!
但有些罪行是屬於通案,如果從鄭捷隨機殺人事件後出現了一堆隨機割頸、殺童的事件,那我們除了必須對這些壞蘋果給予適當地處理,也必須檢視放蘋果的桶子是不是有問題,才會讓一些本來好的蘋果變成爛蘋果呢?

這也就是所謂的情境、所謂的環境、所謂的社會氛圍。

再深一層地探討,人性如果真可以在某種情境下導向惡的一方,那為什麼在同樣的情境下有人仍不會犯下罪行呢?

這就必須再深入到在那種引人為惡的情境下,當事人有沒有某種程度的權力去執行這種惡行呢?

美軍在伊拉克的虐囚事件中,如果美軍沒有壓倒性的力量,給予那些個官士凌駕戰犯的權力,會有這些虐囚的案件嗎?
鄭捷的隨機殺人事件中,如果他闖入的不是捷運,而是六月六日陸戰隊退役人員的捍衛虎斑活動中,會有這起隨機殺人事件嗎?
湯姆熊殺童、小燈泡割頸案中,如果兇嫌面前的不是無反抗能力的幼童,而是一堆正在吃麵的亞運拳擊國手,會發生這些憾事嗎?

就是因為在某些情境下,某些人面對了跟他比較之下相對弱勢的個體,讓他們在持有武器、體能或是社會地位相較之下比較強勢的「權力」迷思下,選擇了犯罪。

只不過,是不是真的集滿了犯罪三要素(人格特質、情境、權力),惡行就真的會發生呢?

答案是否定的。

我失戀的時候也沒有拿著六五步槍對同僚掃射啊!
我缺錢的時候也沒有持槍到銀行搶劫啊!

為什麼?

因為在教育、文化的薰陶下,我們會有一個凌駕於法律的東西叫做道德。
在道德的規範中,我們可以朝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方向走去;我們也可以建立一個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的社會。

也許會有人認為道德某種程度是剝削了有能者的權力及權利,畢竟適者生存是自然界的法則。

但道德某種程度也是一種買保險的機制,花無百日紅、人無千日好,當我們有一天身處相對弱勢的情境時,我們也會希望有一層道德的機制來保障我們。

這就是道德的表現。

而以這樣的思維理哲來探討,我們也可以看出惡行組成的三要素在洪女士對老榮民謾罵事件扮演著甚麼樣的角色?

個人的人格特質?我不認識她,我也不想認識她,所以我不予置評。
情境?在中共崛起的施壓及台灣政黨輪替的氛圍中,仇中的情緒衍伸到仇視七十年前隨國民黨政府遷播來台的老榮民身上,這是說得過去的。

某種程度的權力?洪女士以「公民記者」的身分不去叫行政院長林全先生這個中國難民的後代滾回去,而專挑那些個老到無法順利表達意見或是懶得跟她計較的長者謾罵,這種相對性的強權,就是她自以為是的權力。

但現今的社會中,許多人有著跟洪小姐相同的人格特質、處在相同的情境、擁有相同甚至於更大的權力,但是卻沒有人跟她一樣對著一堆長者咆嘯或是謾罵。

理由何在?

就是道德感。

人啊,在所難免會踩到法律的紅線,但是,若是連道德感都沒有,那有甚麼資格為人呢?

讓我們回到了一九七四年的那一場行動藝術。

當時的觀眾在表演者無力反抗的情境中,會表露出甚麼樣的行為呢?
是恣意的施暴?還是挺身與施暴者抗衡?

如果沒有人挺身而出,MARINA ABRAMOVIC可能會命喪當場。

如果我們今天看到了許多長者(不管他是不是榮民、不管他對台灣有多少貢獻、不管他的政黨或是族群為何?)無故被咆嘯謾罵,如果我們面對這些個違法或是道德淪喪的情形,選擇了沉默甚至於漠視,心裡抱持著「不關我的事」、「會有相關單位處理」等等的鴕鳥心態,讓惡行成為理所當然的話,道德的防線便會節節敗退。

當道德的防線與法律的紅線重疊時,人類,跟馬戲團裡那些個要用皮鞭教訓才知道甚麼該做甚麼不該做的畜生有甚麼分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任意飛翔 的頭像
    任意飛翔

    四十五年目睹之怪現象

    任意飛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