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以前,我差點為了錢的問題跟一個已經認識十年以上的水瓶女人吵了起來。
並不是因為所謂單純的借貸問題,畢竟高中同學到現在已經都快二十年了,能借則借、不能借我也會直言不諱,問題是出在她是為了跟她老公要移民加拿大來跟我開口借錢。
為什麼要借錢呢?
因為她們說加拿大政府規定所謂的移民有投資移民跟技術移民,她那位當電腦工程師的老公理所當然被認為是技術人員,但也要存褶裡有一定的數字才能被認可。
也許加拿大政府有他們自己的考量,畢竟對一個社會福利完整國家來說,多一個要照顧的國民,對政府的財政來說就是一份負擔,若是移民進來的都是身無分文的老弱殘兵,那麼本國人的納稅額誓必要提升,誰會做這種傻事呢?
話是這麼說沒有錯!
但是從移民者的角度來看卻又不是這麼一回事了!
如果可以的話,誰會願意拋下這塊自己生長的土地到別的國家去求發展?離鄉背井已經夠苦的了,為什麼還要對他們雪上加霜呢?
這是一個無解的問題,只是對這一片土地有著近乎執著痴心的我,實在是搞不懂為什麼要移民!?
二、三、四十歲的我們,不正該是憑自己力量去改善這個社會的一群嗎?如果連這一輩的我們都背離這片土地,我就真的搞不懂台灣到底還有什麼好值得對外人炫耀的!?
出去國外,總是矮人一截!連所謂的技術移民都要戶頭裡有存款證明才能證明自己是所謂的專業人才,這樣的感覺就跟清默民初那種在法租界的公園裡看到「狗與中國人不准入內」的牌子一樣讓我感到不舒服。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不是嗎?
現在的台灣竟然也有類似這樣的政策。
存41萬才有身份證 外籍配偶:歧視!
翻一翻您的存款有沒有41萬元呢?一群外籍配偶就因為沒有41萬,遲遲無法取得身分證!因為移民法規定,外籍配偶來到台灣,存款必須達到41萬,或是擁有500萬元的不動產,才能發給身分證!這個對一般台灣薪水階級來說,都不見得能夠達到的數字,更讓許多外籍配偶望塵莫及。
小朋友:「阿扁總統,借我爸爸錢。」
小孩子用稚嫩的聲音,向政府抗議!因為她的媽媽不是台灣人!記者:「現在是需要41萬財力證明?」外籍新娘彭建靜:「對啊,我覺得真的是,而且要存1年,現在你說在台灣有多少人有40萬元存款!」
來自大陸的彭小姐,手上還抱著剛滿6個月的孩子,她不敢相信,嫁到台灣不只得保證身體好、中文強,竟然還得有41萬元存款,或是500萬以上的不動產,才能取得身分證。同樣的情況,這對夫妻就煎熬了6年!光是應付生活開銷,就已經讓他們夠頭大的。陳明政:「就卡在那,40萬沒有錢,然後又不敢開口跟我媽媽講。」外籍配偶武玉貞:「我們是來台灣當台灣媳婦的,不是來這邊當妓女。」
一張張不太本土的臉孔,她們控訴,自己為這塊土地所付出的,不比台灣人還要少!只因為沒有存到足夠的錢,她們無法取得身分證,政府的政策,成了外籍配偶心底的痛。
平心而論,以國家的立場來說,限制移民的品質與數量是確保本國國民生活品質的方法之一,就拿健保來說好了,如果全台兩千三百萬人民繳的健保費都被數十萬的外籍移民所耗盡的話,對本國國民不啻為另一種不公平。
但是,許多時候,政策的制定不能光顧及大眾的福利,也必須體諒到小眾的福祉。
今天台灣跟所謂的歐美移民其實有一個根本上的不同,就是所謂的人材移入在台灣這個社會來說,所佔的比例實在是微不足道。
這並不是說現在移民進來的新台灣同胞都是一些爛咖,而是台灣現時的環境並不能留住高素質人材。
而在這種狀況下,多半是所謂的外籍新娘成了移民的主流。
扣除掉一些所謂的兩情相悅的案例好了,台灣現在的外籍新娘有一部份是台灣郎因為找不到本地女子結合才會到國外去挑新娘。
講難聽一點,家境好一點的外國女子,誰肯到國外去嫁給一個自己都看不到幾次面的「丈夫」?
而再講難聽一點,有辦法一點的台灣男子,誰肯到國外去娶一個近似人口買賣來的「妻子」?
大膽地假設一點,我們可以說有一部份的外籍配偶家庭,都是處於M型社會的另一個極端。
而政府如果以財產來衡量外籍配偶夠不夠資格拿到身分證的話,就顯得這樣的政府不夠人性化。
以我來說好了,我現在是每個月五號領薪水,但到了十幾號左右,戶頭裡差不多就只剩下一萬塊不到的餘額,雖然有些基金跟股票,但要我一口氣在存摺裡生出四十萬以上的存款餘額,我還真覺得有點吃力!
現在的台灣大學生畢業的薪水三萬五不到,以我現時的薪資來說,差不多已經可以算是外界一個小主管的薪水了,連我這個單身漢都覺得有點吃力了,更何況是要養一家大小的家庭!?
況且,以理財的角度來看,現在都已經慢慢進入低利的時代了,我認識的人裡頭,還真沒有人把四十萬這樣一筆錢就存在銀行裡讓人來檢查咧!
有錢不會去買基金、股票等投資唷!?
再者,若真的沒有這筆現金,多數人便會走上質借這條路,有朋友借當然比較好一點,但如果連朋友都沒能力的話,是不是又要逼人走上向地下錢莊借貸的不歸路呢!?
許多時候,法理之外的人情世故,是只有當事人才能體會到當中的冷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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