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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同婚,我一直都抱持著開放的態度。
我的論點是,如果是真的相愛,別扯什麼照護或是遺產,可以合法、公開在一起接受眾人的祝福,應該是所有相愛中人的最大願望。
當然,不能接受的人,他們的意見也該被尊重,畢竟那種性向觀點是相當主觀的!
但是,我很看不起一些公眾人物或是政治人物因為要營造形象,而盲目地支持同婚、反核或其他議題!
講白一點,四個字給他:沽名釣譽!
黃國昌的罷免投票已經到了最後階段,結果竟然還出現一個豬隊友叫李遠哲的來捅他一刀。
李遠哲說:我們要有「容忍」能力,黃國昌是站在「高度位置」來「容忍」少數人!
https://today.line.me/TW/article/xqxKlG?utm_source=lineshare
哇操!
容忍耶!
也就是在李遠哲這個諾貝爾獎得主眼中,同性戀者跟麻瘋病或是屎一樣,是需要被「容忍」的耶!
而且,黃國昌還是站在「高度位置」來「容忍」這些低下人種!
原來這就是所謂「支持」同婚者的真正想法啊~
這樣的人,一個推動教改,一個身為民意代表,到底是誰該容忍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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