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沒有自我反省一下軍中發生的糗事了,開春第一砲,我看還是獻給那位在捷運上面開砲的同仁好了!
噴精之狼 捷運上打手槍
更新日期:2009/01/02 04:09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跨年之夜,台北捷運擠爆人潮,車廂內竟然出現「噴精之狼」,在妙齡女子背後「打手槍」並射精在對方後腰,嫌犯是27歲的現役軍人,被害人發現後報警處理。
前晚10時許,24歲王姓女子與一名女性友人搭捷運板南線往市府站,要去台北101看煙火,途中感覺有手從後碰到腰部,王女回頭看,手摸到外套後腰處沾了糊糊黏黏的液體,仔細一看懷疑是精液。
王女向警方指出,由於她身後只有一名男子,大聲質問對方「這是什麼?你在做什麼?」被質疑的27歲陸軍志願役上兵鍾岳霖,連忙說「對不起」,並稱「這是水,我拿衛生紙幫妳擦乾淨」,王女說「你騙誰啊?這是精液」,由於音量很高,滿車廂的民眾都為之側目,鍾嫌也嚇得不敢逃跑,低頭不語。
列車停靠忠孝敦化站,王女立即向站在月台邊的捷運警察反映,將鍾嫌逮回,警方調查,鍾嫌已婚,在外島服役,供稱因妻子懷孕多月,夫妻倆很久沒做愛,在車廂上見眾多美女,忍不住性衝動,遂以外套掩護暗中自瀆,不是故意要射精在王女身上。
警訊後,以公然猥褻罪嫌將鍾嫌送軍事法院檢察署偵辦,由於刑責為一年以下,檢察官裁示暫不予解送,昨清晨讓鍾嫌先行返家。
說一句實在話,在大眾運輸系統上噴精,那位老兄並不是第一個,只不過讓我比較有興趣的是為什麼我們在犯錯的時候,總是喜歡找一些不搭軋的理由來塘塞一下呢?
我並不是說我多清高,因為我也是那種犯了錯以後會說一些有的沒的五四三的藉口。
喝酒是因為要陪學長聊天、體重上升是因為加班加太多、女朋友跟別人跑了是因為個性不合…
反正不管怎麼說,總是會找到一個理由!
哪怕是這個理由跟事實的真相是完全風馬牛不相及!
當理由不再和事情的真相產生一定的關聯性時,理由聽起來就會讓人莫名其妙的火大!
拿這則報導中的例子來說,就算是妻子懷孕多時加上兩人很久沒有做愛,也不構成在捷運上面對陌生女子噴精的要件吧!
(更何況自由時報寫的還算客氣的咧!蘋果日報上面寫的理由是嫌疑供稱因為老婆長得醜又懷孕,在無法發洩之下才會在捷運上面對陌生女子噴精的!)
唉~~~
如果我是嫌犯的老婆的話,看到這樣的理由我還真不知道該如何自處!
這感覺有點像是在以前八點檔的爛戲裡,男人在PUB裡釣女人的時候,多半會來上一句:其實我老婆都不瞭解我!
不是我愛吐男人的槽!
老婆當初娶的時候,有多少人是因為彼此瞭解才步入禮堂的咧!?
結婚是靠衝動(偶爾是靠沖洞),真因為彼此瞭解說要結婚的,我想只能算是少數。
既然如此,老婆不瞭解自己跟自己在外面釣年輕小妹妹其實真的是八竿子打不著的兩件事!
但是,男人又一定要為自己的行為找個理由!
好像只要有個理由,就可以把不正當的行為給去污名化一樣!
為什麼不能坦白一點面對自己的慾望呢?
想接吻就說!
想做愛就講!
想外遇就承認自己受不了外界的誘惑!
想噴精就承認捷運上的女人屁股圓得讓你想起飯島愛!
人性是脆弱的!
但是,你唯一能攤開來說的脆弱是自己的脆弱!
老婆懷孕、老婆醜或是老婆不瞭解你,都跟你的惡行惡狀沒有關係,自己做錯事要自己承擔,不要把理由冠在自己的伴侶身上!
難怪軍中入伍訓的班長老是在指責新兵說他們理由一堆!
像我,喜歡喝酒我就會承認!
看到下面那堆酒瓶就知道勒!
![](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p5.p.pixnet.net/albums/userpics/5/8/1843658/49aab151829ad.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