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是天底下沒有新鮮事,許多的新聞其實只要資料庫裡多一點東西,便會發現其實許多事情都是一再地發生。
人類啊,永遠都在重複著歷史上一再重複的錯,而人類唯一能從歷史上學到的東西:就是人類永遠無法從歷史上學到任何東西!
看吧,前不久我還在寫一篇為了證明自己清白說被性侵的消息,現在無獨有偶地,高雄也來了一件類似的案子。
大學女援交 連接3客下體不適 謊報遭性侵被拆穿
更新日期:2007/09/09 01:03 記者:記者鍾錦榮/高雄報導
1名王姓女大學生,到高雄市新興區飯店「援交」賺錢,卻因受不了接連跟3名男客辦事,事後又擔心染到性病及被其男友洞悉,竟「謊報」遭性侵,幸好警方明察秋毫,周五晚間循線逮捕媒介王女性交易的鄭姓色情掮客,依妨害風化等罪嫌送辦;另王女也依誣告、偽造文書及社秩法等3罪嫌併辦。
警方調查,嫌犯鄭金木(58歲,妨害風化前科)從今年8月間起,涉嫌以「阿泰」、「小強」等名號,對外招攬可兼差女服務員,日薪6千元起至1萬2千元不等,但事實上他是以每次2000元代價,媒介女子到各飯店、賓館性交易,再從中抽取2成傭金獲利。
9月2日晚上,1名急需金錢19歲的王姓女大學生,再看到該則應徵女職員訊息,就相約鄭金木碰面,然後再透過他的安排,到高市新興區民主路上的「佶莉」飯店做「援交」。
不料王女再做完第1名男客後,1位綽號「大姊」女服務生,見她社會閱歷較淺,就連哄帶騙她竟然來了,就干脆多接點客人賺些錢。
當時王女因拗不過「大姊」慫恿,於是又接連和2名男客辦事,導致她下體出現不適,再拿到出賣肉體金錢後旋即走人。
事後,王女擔心染上性病,又怕被其男友察覺她「援交」,就「謊報」在飯店遭到性侵,高市警婦幼隊受理後,就將此案移交轄區新興分局調查。
後來新興分局偵查隊根據王女所供,發現她隱瞞內情,經過多方追問,王女才坦承「援交」賺錢花用,後因擔心東窗事發被揭穿,不得已謊報遭到性侵。
前晚警方就循線計誘鄭嫌在新興區六合路與南華路口碰面,直見他依約前來逮捕到案。隨後,警方再到鄭嫌新興區南華橫一路處所,查扣他用來媒介女子到飯店、賓館性交易的名冊及帳冊,其中帳冊內並記載1位綽號「西瓜」男客人,還賒欠2000元性交易費。
唉~~我能說些什麼呢?
其實在我的觀點來說,女友若因為缺錢去援交的話,身為男友的我不但沒那個臉去指責她,我甚至於還會責怪自己為什麼沒有那個能力去幫她減輕肩上的重擔?
兩個人在一起,不就是該禍福與共嗎?
也許這樣的話語對那位還沒滿二十歲的小妹妹來說是太過沉重了些,但用欺瞞對方換來的感情穩固,到底能維持多久呢?
讓我們來想一想:當一個女人跟自己的男人說她遭到性侵時,結果通常會有兩個:一是爛男人認為她不夠冰清玉潔而離開她、二是男人會更疼惜她而守在她身旁!
如果不是真要藉這個理由分手的話,會跟自己的男人告白說自己遭受性侵,多半是屬於第二種的狀況!因為女人想要完全坦白地與她的男人一直走下去!
只不過~~當男人聽到自己的女人被欺侮了,心疼是一定有的,但多多少少也會有氣憤的感覺。這並不是因為氣憤女人跟別的男人上床,而是氣憤別的男人為什麼去欺侮自己的女人時,自己卻無能為力地去保護她。
男人會讓這樣的壞胚子繼續逍遙法外嗎?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想,但我一定會追究到底!
也許很多人會想說別把這樣的事張揚出去,畢竟這關係著一個女人的名節,但是,若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讓一個這樣的惡狼繼續為惡,對其他女人不是更不公平嗎?
況且,在這個新聞中,是這名王同學主動去報案的耶!
唉~~這就不得不讓我責怪一下這個小妹妹的豬頭腦筋了!
自己去報案的話,警方一定會調查,而她又說自己被性侵的地方是在旅館裡面,光是調監視錄影帶出來看的話,就可以知道帶她進旅社的人是誰!這樣的話,很多謊言不就馬上被戳破了嗎?
真要謊報性侵,至少也得被拖到荒郊野外還比較會讓人信服吧!
唉~~~沒知識也要常看電視,名偵探柯南或金田一一的卡通多多少少也可以讓我們知道一件案子的推理不是嗎?
所以我並不打算再贅述這樣的笨女人所做的傻事了!
這個新聞其實最讓我有興趣的是最後一段:「賓館性交易的名冊及帳冊,其中帳冊內並記載1位綽號「西瓜」男客人,還賒欠2000元性交易費。」
我倒還第一次聽到嫖妓還可以賒帳的咧!
以前踏入風月場所的時候,就常聽到老一輩的人說:請東請西,沒有人在請GY!(請用台語發音),也就是說就算是多好的朋友,嫖妓的費用是絕對不能讓人請的,因為傳說中那會衰一陣子!
同理可證:欠東欠西,也沒有人在欠GY,嫖妓如果都可以用賒的,那還有什麼東西不能欠呢?
唉~~~我想那位綽號西瓜的客人一定很倒楣,明明是女大學生謊報性侵的新聞,為什麼記者在最後一段還要帶出這樣一筆他欠錢嫖妓的消息呢?
高雄地區這一陣子,我想所有綽號叫西瓜的都會被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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