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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貝: 名模王靜瑩去年嫁給南港輪胎小開陳威陶,原以為金童玉女、令人豔羨的組合會永遠幸福下去,孰料一只飛來的杯子,在砸傷了王小姐的眼角後,也砸碎了許多人欲將之作為婚姻標竿的美滿童話。 可以預期的是接下來的時間裡,百分之百是處於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羅生門劇情中,各大媒體和親朋好友甚至於是路人甲乙丙丁也必然會沉醉在爆料與聲援的氛圍裡,整件事在有意或無意的炒作下,很容易就會沸騰到讓人作嘔的頻繁曝光度。 清官或許難斷家務事,但當家務事經由暴力成了法務事的話,咱們有必要或資格在一旁吆喝、喳呼搞出那麼多的版面來「關心」嗎!? 打人本來就是不對! 我覺得我反對家暴並不是因為男人天生就是要禮讓或疼愛女人、也不是因為男人天生力氣大這一類沙豬到不行的理由,因為家暴中的受害者及施暴者並不侷限於某一特定的性別,我只是想把問題單純化,不管誰先動手、動手的理由為何,打人就是不對! 暴力本來就該在文明的社會裡遭到唾棄,更何況暴力還發生在曾經相愛、在神前交換終生誓言的兩個人身上。 也許就是因為婚姻被過度神聖化了! 許多時候,維持婚姻的完整可以凌駕於一切事物上,但如果離婚不需兩造同意,也不用累積N張驗傷單,只要一發生家暴(經查屬實),就可以訴請離婚、保護令甚至讓對方啷噹入獄的話,家暴的情形會不會少一點呢? die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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